规章制度

《湖北师范大学学报》编辑部审稿工作流程

发布者: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:2020-12-21浏览次数:724


湖北师范大学学报是湖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学术性期刊。办刊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反映本校教职员工、研究生在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教学管理等方面从事学术性研究所获得的成果,增进本校与兄弟院校、研究院所之间的学术交流,以繁荣本校的科学研究事业,提高教育质量。审稿目的是依靠审稿专家对稿件的立论依据、分析方法和研究结论等要素的合理性、逻辑性和科学性进行实事求是评价,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发表价值的稿件,通过修改以后供学报发表。

一、审稿的内容

1、政治性问题审查

(1)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表述要准确无误;

(2)是否属于科技、经济保密范围的资料;

(3)对国家主权问题的表述及地图的画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;

(4)涉外关系问题:不应存在贬低其他国家、种族歧视、国名写错等问题;

(5)科学道德问题:无剽窃他人成果、抄袭别人著作等情况;

(6)民族宗教问题:在出版物中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、宗教政策,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在编辑出版过程中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坚决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、科学性审查

(1)真实性:取材确凿可靠、客观真实,论文结论、实验结果忠实于原始资料;

(2)再现性:数据来自于实验观察的结果,并经得起任何人在任何地点、相同条件下的重复验证;

(3)准确性:事实数据、引文准确无误;

(4)公正性:能客观地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工作,对实验结果如实地反映,不任意取舍,不摒弃偶然现象;

(5)逻辑性:概念清楚,论据充分,推理合乎逻辑,无自相矛盾之处。

3、创新性审查

1)内容新颖:所报道的内容是新颖的,鲜为人知的;如果是模仿的,也应是从新的角度阐明新的问题;

2)富有创造性:要注意国内外没有人做过的课题或没有人发表过的文稿;

3)时效性:报道及时。

4、标准化与规范化审查

  论文的编写格式,中英文摘要、关键词书写格式,法定计量单位,注释、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,各语种语法、书写规则,标点符号、简化汉字、数学公式、数学用语、化学反应式及图表格式是否符合标准化、规范化要求。

二、审稿程序

采用多审制:编辑初审、专家评审、编辑复审、主编终审。

初审:看来稿是否属于期刊刊登范围;有无同类文章在本刊或其他期刊发表过;来稿与同类文稿是雷同还是有独到之处。根据思想政治倾向是否正确,学术方面是否具有相应的水平,内容是否充实,观点和材料是否统一,逻辑结构是否合理,文字表达是否通畅等等,对来稿做出初步评价判断。在初审的基础上,对来稿做出初步筛选,并明确是否继续送审。

专家复审:通过初审筛选出的稿件,一般要送专家评审。对自然科学类稿件和文科类新兴学科领域的稿件、或内容超出责编知识范围的稿件、或所论问题属有争议的稿件则必须送专家评审。送审的专家要专业对口、学术水平高、作风严谨、正派、公正、审稿及时,不拖延。对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,应做到保密。专家评审时要对稿件的创新性、学术性、实用性、可读性等做出客观评价,提出具体评审意见,并明确是否适宜发表。

编辑复审:结合初审、专家评审意见,对稿件进行复审。复审的重点是根据初审和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,审查稿件是否具备刊登价值,并对拟刊用稿件提出修改意见。复审意见须明确是否刊用,以及拟在何年何期刊用。

终审:终审主要是复核前两审及专家评审意见,并对稿件处理做出取舍决定。

退修:对于退修稿件的处理应持慎重的态度。编辑应综合专家的审稿意见,对文稿全面研读,向作者提出修改意见。修改意见应当确切、中肯、令人信服;对有学术争议的修改意见更应慎重,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争鸣。

退稿:编辑初审作退稿处理的文稿主要指:

1)不符合期刊宗旨和选题范围;

2)无新意,重复前人的工作;

3)同类稿件过多而内容重复;

4)观点模糊,逻辑混乱的文稿。

三、录用发稿

发稿以前编辑应对所编发的稿件进行全面审查,再交主编复核。所发文稿应达到“齐”、“清”、“定”的要求。“齐”:每篇文稿的中、英文篇名、署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图、表、照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、著录、封面、版权页等齐全,没有遗漏。“清”:稿件文字应清晰,字体(简化汉字书写、中外文的角注、大小写、正斜体)要规范;图、表、照片要清晰,要标明放置位置,不要遗漏图题、图注、表题、表注。“定”:稿件中的一切问题包括政治内容、科技内容、文字、图序、表序,都要审查无误。

总的原则是一经交发,一般不再修改。

审稿工作流程如附件一所示。


附件一

审稿工作流程